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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日新月異 , 辦案工具的演進,幾十年前的資料若保護得宜, 日後是可以運用科技來調查案件的!既然科技天天都在進步,法令是不是也該因地及因時來制定,延長或是取消追訴期讓罪犯終有一日繩之以法 ;若是逍遙法外,至少得活得提心吊膽, 而不是開心過了追訴期可以安心渡日, 甚至猖狂地說自己就是兇手!

 

為什麼會有這篇文章的出現, 是因為最近看了部韓國電影 - 殺人回憶而有的體悟!

 

這部電影十分悲情,兇手是冷血的連環殺人犯, 還專挑落單的女子下手。每次犯案都有預謀, 還用受害者的物品來傷害受害者, 將物品塞入死者的私密處入口內, 不知是先悶死死者再進行慘忍的侵入傷害還是先傷害死者再殺人滅口, 死者生前都遭受可怕的暴行,死得相當沒有尊嚴,甚至連死後屍體都被破壞,裸露身體,死在陰冷又下著小雨的夜晚!

 

這不僅僅是部電影,這是真實的事件所改編而成.電影中的連環殺手每每都差一步都要被逮到,可是卻陰錯陽差地被逃走,大家都知道兇手是誰,可是卻沒有證據來證明這個人就是兇手!連好的警察都想要製造假證據來讓罪犯入罪,可是最後的精液DNA卻無法判定他的兇手,反而還讓他脫罪而成!

 

真的有這麼多剛好?這個兇手太多的巧合讓這件事顯得不單純, 太多的間接證據證明這個人就是兇手,可是卻苦無直接證據來證明他就是兇手!

 

這讓我想到風暴中由劉德華主演的正直呂警官, 他眼見許多警察兄弟因故傷亡, 可是卻苦無證據抓到幕後真兇,懷疑的兇手也是有許多被逃過的案底,雖然這位被懷疑的兇手不是這個案件的兇手, 但是卻也犯了許多讓警方找不到證據的案件, 最後導致呂警官決定私刑了事 ,而這私刑卻也讓呂警官直接害了威脅他的人, 雖然威脅他的人也不是好人 。甚至我覺得這兩個人的死亡反而死得其所!一個被自己的呼吸害死,雖然呂警官用腳踢走了他的呼吸器;一個本身就是大壞蛋,雖然此次的案件和他無關!看完我也成了壞人!

 

一個聰明的罪犯利用環境來掩飾他的罪行, 不留下任何疑點及證據來讓自己被活逮,導致一個個無辜的女子在風氣純樸的鄉下地方被殘忍的手法給殺害。這樣的惡行,卻因為時下沒有更先進的儀器,因為沒有直接的鐵證來證明這個人就是罪犯, 而讓所謂的法律追訴期來讓這個犯人逃脫,還有機會舊地重返慶祝自己沒被捉到, 真是令人氣憤不已!

 

證據只有三種人想要, 一種是鑑定科及警方相關人員, 一種是被害者及家屬們,最後一種就是可惡的犯罪者,喊證據喊得最大聲的就是第三種!  

 

所以法令是不是也該因地及因時來制定,延長或是取消追訴期讓罪犯終有一日繩之以法,若是逍遙法外,至少得活得提心吊膽, 而不是開心過了追訴期可以安心渡日, 甚至猖狂地說自己就是兇手

 

殺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文明的社會更要懂得這個道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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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ielu8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